一、各投标人资格性审查均通过 二、1.厦门柏事特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技术商务部分未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中“注:★2”的要求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及其附件,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其投标文件符合性不合格,按无效投标处理。 2.福建高能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福建省金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所投“(5)机房建设工程”序号46、行级精密空调(加热加湿)和序号47、行级精密空调(单冷)未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中“注:★2”的要求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的2种产品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及其附件,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其投标文件符合性不合格,按无效投标处理。其余投标人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均通过。 三、根据招标文件“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6.4比较与评价”中“6.10评标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的规定,本项目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本项目废标。
联系方式:黄依杰,,工作时间:工作日北京时间08:00-12:00;15:00-18:00
联系方式:郑冰泳,张羽翔,何琳,,工作时间:工作日北京时间08:30-12:00;15: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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